优质“分手后主动联系给5万”被判无效 为什么分手后还给钱
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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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4日 18: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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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此前重庆有一对情侣分手后签订了协议,协议内容是主动联系者需要赔偿对方5万的违约金,其中一方遭到了对方骚扰,要求赔付违约金,但法院认为正常交往不应该被禁止,判决“分手协议”无效。分手后给钱的情况很少,有可能是对方还在乎你,或者感到愧疚,或者已经习惯了给钱。但这起事件中并不是这样的情况,而是主动联系着要赔偿对方5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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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中,熊某与柏某相识于2018年1月恋爱后同居,两个人因同居生活期间存在的生活费和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在2019年10月签订一份协议,承诺不会主动去联系对方,包含通话、社交平台和见面的联系,也不可以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否则就要支付对方5万元的违约金。此前柏某违反了约定,熊某将其告上法庭指控对方违反协议并采取恐吓等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与孩子的正常生活,要求对方支付自己违约5万元,但柏某否认了对方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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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柏某与熊某的协议关于正常生活与工作不受干扰约定是人身权利的自然延伸,双方正常交往的行为不应该被禁止,因为社会交往是双向的,非自愿一方有权利去拒绝,所以限制行为自由的约定属于无效的。双方制定的违约金也并非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不是由当事人约定,而是由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约定不具备法律效益,熊某要求对方支付自己违约金的请求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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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提醒人们在恋爱关系结束时应该协商去解决问题,也要根据法律规定去签订协议,明确违反协议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